阅读历史 |

第174节(1 / 3)

加入书签

340;其他观点平均分配给了同学们——让大家的作业不要太相似。

她继续给陆哥发:老板,分销好赚钱!一本万利。

陆哥:二道贩子就是你

她隐去陆哥的姓名,只说是一个受他照顾良多的业内老师,在看了她的短片后给了她一点意见。

再再然后,她就在征得同学们的同意(争抢)之下,将同学们的作业一一发给陆哥,请他不吝赐教。

柳苇:老板,还接单吗?

陆哥:生活不易,多谢惠顾!

由于学校流量有限,同学们还热情的借出了自己的热点和流量,还有直接给柳苇充话费的,以便柳苇发短片给陆哥。

路露就看到陆北旌在宣传中的精神越来越足,笑容越来越飘呼——走神g,一没事就抱着手机写字,急了还用语音输入,偷听就听到了“……这个地方的表现手法可以更狂放一点”

“观点可以更明确一点”

“可以删减一些无关的细枝末节来突出重点”

“时长不够可以用音乐和空镜头来凑”

baba……

路露感动之余给柳苇打电话,心疼她哄人哄得这么辛苦。

路露:“累着你了吧?唉,陆哥的戏瘾有点重,多亏你能陪他聊这些。”

柳苇诚恳的说:“没事没事,我也获益良多。”

——因为最近帮助同学解决作业 帮同学把小短片发给业内看而广受欢迎的柳同学感到有一点点心虚。

受之有愧啊……

柳苇关心的问:“陆哥开心吗?”

路露看到陆北旌悠闲的站姿和白里透红的好脸色,说:“很开心。”

柳苇:“那就好。”看来未来几年作业不用愁了。

皆大欢喜嘛。

(章节名太酸了放结尾有话说)

柳苇与陆北旌的微信聊天变多了。

她发现他喜欢听学校的事,特别是她和同学们一起上课、去食堂、点外卖、去洗衣店……等等的琐事,他都能听得津津有味。

连她和同学们在校园里喂野猫,给野猫绝育,抓小猫崽的事,他都愿意听。

柳苇以前没关注过流浪动物,她没有这么善良的兴趣,以前的生活也没给她培养这种兴趣的习惯。进大学后不止是课堂和同学让她惊讶,她更惊讶的是学生中竟然有这种近似慈善的自发活动。

她知道有保护动物组织,但没想到居然距离会这么近!

本来只是从善如流的加入同学们的活动中,渐渐的她自己也开始上心了,她跟陆北旌聊的时候,结果听他说,他当年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救助流浪动物了。

陆北旌:“野生的流浪动物没那么多,因为城市其实是不适合鸟、老鼠以外的大型动物生存的。我当时听过一个专家讲解城市流浪动物的成因,百分之九十都是因为遗弃。在外国,只有远离城市的城郊才能看到狐狸、淙熊这个大小的野生动物,城市中心地带只能看到松鼠,野生的猫狗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,要是没有人类不停的遗弃动物,它们自然就会消亡干净到绝种。城市流浪动物屡禁不止,根本原因就是人在不停的遗弃新的动物,给流浪动物不停的补充新鲜血液。”

“救助流浪动物,首要就是要杜绝遗弃宠物的行为。只要不再遗弃,城市中将再也见不到流浪的宠物。”

“救助者是在为人类赎罪。”

跳过外国常见的心灵鸡汤和凡人有罪论,各种数据倒是没有错。城市中自然野生的动物,除了人之外,地上没有比老鼠更大的了。这说明没有老鼠那么小的体型,那么广泛的食谱,那么强大的繁殖能力,就不能与人类一起在城市中共生。

他还给她讲了他当时跟同学搞救助,不是猫,而是四只狗。

比起流浪猫,流浪狗更少见,也更不可能自然野生,因为野生的狗崽几乎活不到再一次发情生崽,就算一代可以,二代可以,但能延续到第三代的几乎没有。四只流浪狗发生了群聚,开始形成了一个小团伙流浪,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恐慌。

陆北旌:“我是第一个发现它们的人。”

应该说他和他的同学是第一个发现人,四只狗中有一只金毛,一只英国可卡犬,一只看不出是什么的串,一只京巴。因为有金毛,他们以为是丢了,就在qq群中散发,希望可以给主人报信。

但过几日就在警情通报中看到了这四只狗,已经被抓了,据说是居民报警。派出所号召主人来领狗,没人领就要安乐。

陆北旌和同学们就像今日的柳苇和同学一样,博爱而且充满热情,还很善良。几个大小伙子就去派出所问看一看能不能领养。

派出所很好说话,毕竟这都是生命,真拉去安乐也是造孽,见几个大学生愿意养就让他们写个情况说明就把狗给他们了。

陆北旌领走的是那只

金毛。因为他是本地的,家里地方也够大,养只金毛是可以负担得起的。但狗领回家前当然要先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